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4

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层面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省黄三角农高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1、管委会领导成员及分工(组织人事部负责);

2、机构设置及职能(组织人事部统一发布,各部门、单位提供);

3、中央、山东省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本区规范性文件(党政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各部门、单位提供);

4、管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党政办公室负责提供,各部门、单位配合);

5、园区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发展局负责);

6、人事任免、人才招聘、人员考录等信息(组织人事部负责,各部门、单位配合);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金融局负责);

8、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信息(经发投促局负责);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金融局负责,各部门、单位配合);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金融局等部门负责);

1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1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备案情况(经发投促局负责);

13、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社会事务局负责);

1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1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16、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建设发展局负责);

17、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社会事务局负责);

18、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财政金融局、建设发展局等部门负责);

1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社会事务局负责);

20、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区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编制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网站目录列表。

(1)公开形式

本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区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hsjzngsfq.gov.cn)。

本区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在相关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科研、生产等特殊需要,向本区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本区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区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区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区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区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区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区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区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智慧路7号

邮政编码:25734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8909001

电子邮箱:hsjngq@shandong.cn

传真:0546--8909002

附件下载: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