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各部门、单位,丁庄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企业: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根据全市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进行,为确保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质量,请各单位提前7天报送区内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由省高评委负责评审的系列高级按省高评委规定时间提前10天报送。

(二)申报通知发布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我市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市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审” --“通知公告”栏目以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市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二、审核要求

(一)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材料申报的必要程序。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制度,单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后,要将拟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诚信建设。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重要位置。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乎要求,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因本人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的职称资格,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取消,并在区内通报。

(二)严格审核纪律。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回,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

(三)严格履行审核流程。农高区职称申报实行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和组织人事部门逐级审核呈报的办法。请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按照职称申报流程,各司其职,认真做好2025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职称申报所需材料请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审栏中“资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1.东人社函〔2025〕25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预览 下载

            2.农高区职称业务联系表.xlsx



中共山东省委黄三角农高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