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广饶海丰盐化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程序(试行)>的通知》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省黄三角农高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复查和公示,确定广饶海丰盐化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省黄三角农高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