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0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8908190
通讯地址: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科研楼910室
电子邮箱:dyngqhbj@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黄三角农高区肉苁蓉深加工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滨海产业园滨五路以东,唐营路以北大健康中试基地17#楼 | 水发农业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山东)有限公司 | 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水发农业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山东)有限公司黄三角农高区肉苁蓉深加工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滨海产业园滨五路以东,唐营路以北大健康中试基地17#楼。本项目主要建设年产720吨肉苁蓉饮品生产线,主要设备有清洗剂、破碎机、浸提罐、酶解罐、压滤机、发酵罐、调配罐、灌装机、高温灭菌釜、激光喷码机等,同时配套相关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粉体物料解包、称量及投料废气,料渣废气以及发酵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规范工人操作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通过将料渣放入料渣桶、料渣桶全密闭等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发酵废气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不涉及大气污染物,通过严格控制发酵条件,最终无组织排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全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滤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出口内径0.1m排气筒排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排气筒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新建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位于厂房东侧,设计处理能力15m3/d,采用“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处理工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原料清洗废水、CIP清洗废水及化验室废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纳滤废水、洗瓶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脱盐水制备浓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广饶朗坤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泵类、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降噪措施是合理选型及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噪声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料袋、废料渣、纳滤浓缩液、废陶瓷超滤膜、废纳滤膜、贴标废纸、废反渗透膜、污泥;危险废物为废消毒液包装桶,废碱、废硝酸包装材料,废稀盐酸包装桶,检验中心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料袋、贴标废纸外售综合利用;废陶瓷超滤膜、废纳滤膜、废反渗透膜委托厂家回收处理;超滤浓缩液、废料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至有机肥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垃圾桶等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 生物滤塔废填料需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进行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水污染物的量总控制指标纳入广饶朗坤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t/a,根据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本项目颗粒物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若项目发生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