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2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一、补贴范围
我市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我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2009、2010年登记注册的不享受补贴)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二、实施时间及标准
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此期间办理报废手续,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的车辆给予相应补贴。
根据车型、注册登记时间、淘汰报废时间,按照“早淘汰早补贴、早淘汰多补贴”原则给予分类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即日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第二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受理2025年度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超出受理期限不予受理,2026年6月30日前,此次补贴工作全部结束。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图:
三、补贴申领流程
(一)车辆报废和注销
1.列入补贴范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由车辆所有人自愿将提前淘汰车辆交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
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材料,并报送至农高区管委会912办公室:
1.《农高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
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申请补贴人需提供享有车辆产权的证明文件,并参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三)资金核拨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车辆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四、东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
1.山东明珠东振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589443999
地址:垦利区宝丰路以西,业兴路以南
2.东营力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13645460132
地址:垦利区郝家镇阜盛大街以东,东营中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北
3.山东金益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经理
电话:13285466333
地址:利津县利十一路102号
4.山东省东营市尚易聚再生资源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605468679
地址:广饶县大王镇王西村
5.山东车之家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经理
电话:13054671871
地址:河口区义和镇工业园
6.东营恩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005460546
地址:广饶县大码头镇石大路东首北侧50米
五、联合办公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联合办公窗口地址:农高区智慧路7号科研楼910室
咨询电话:0546-890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