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2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 ||||||
办理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 | |||||
办理部门 |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应急局 | 办理 地点 | 黄三角国家农高区政务服务大厅 | 咨询 电话 | 0546-8908029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冬令) 2:00-5:30(夏令) | |||||
服务对象 | 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
申请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申请材料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9.山东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 |||||
办理程序 | 办理环节: 1、受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核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发照。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承诺时限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日办结。 | |||||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 ●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建商事登记窗口领取证书; ●2、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人员将证书邮寄给申请人。 | |||||
投诉监督电话 | 0546-8908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