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发布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办理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
办理部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应急局办理
地点
黄三角国家农高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
电话
0546-890802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冬令) 2:00-5:30(夏令)
服务对象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9.山东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办理程序办理环节:                  
1、受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核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发照。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日办结。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建商事登记窗口领取证书;
●2、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人员将证书邮寄给申请人。

投诉监督电话0546-890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