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方法:拿夫妇二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使用期限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确认流程

本人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村级评议并公示(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村民代表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乡镇初审并公示(乡镇组织人员评议、复核)——县级审查审批、公示、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本年度奖扶对象,并组织公示)——确定为奖扶对象并录入山东省奖励扶助信息系统专网,按季度发放奖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