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30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省黄三角农高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和东营市安委会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期存在的制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的瓶颈问题,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部门单位、各片区和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实现“三个转变”(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3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管委会组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宣部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巡回宣讲,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每年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轮训,2020年底前完成首轮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在农高区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各片区、企业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查保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亲情助安全”等工作深入推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和电子屏。将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学习贯彻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东营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农高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制定《黄三角农高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五是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六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发挥好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的安全巡查作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并接入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信息平台。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丁庄街道和滨海新动能产业园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执法装备、应急防护、执法车辆配备。管委会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丁庄街道和滨海新动能产业园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均不少于8人;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过公务员调入、聘任制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制定落实全区安全监管人员三年培训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实操实训基地,推动建立高校、企业、政府“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安全服务机构的业务合作,每年对重点危化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评估。(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牵头,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丁庄街道、滨海新动能产业园专班、盐业集团、各社区负责,以下均需要丁庄街道、滨海新动能产业园专班、盐业集团、各社区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并将其制成明白卡进行悬挂和佩戴,做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一人一卡片”。二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施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减少3人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通过企业投资或委托等方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2022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现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按照《东营市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分级安全管理办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分级管理,并接入市域治理运行管理平台。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其核心内容,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2021年底前,有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部建成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其余高危行业企业和规上企业建成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022年底前达到100%并全部完成自评工作。四是推动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风险排查辨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实现“一企一清单”。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五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2020年底前,建立起完善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评级管理,每季度自动生成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级结果,2021年底前,依托东营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企业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三到位”,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简明手册和脑图式预案编制工作。六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各企业主门口显著位置设立公告牌,定期向社会公告企业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主要安全和环保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修订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充分利用东营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片区每年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或专家定期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诊断评估。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2年底前通过省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消防救援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深入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0年底前推进重点监控点配备高空瞭望设备,巩固深化危化品装卸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成效。按照《东营市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分级安全管理办法》,加快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三维建模技术。探索实施特殊作业视频在线巡查监控,强化特殊作业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底前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评估分级,重新核查高风险企业安全许可条件。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企业本质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2022年底前3人以上和10人以上危险岗位人数减少25%以上。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严格从业人员学历和专业素质准入,扎实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五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是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保障。根据省统一部署,2022年底纳入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切合辖区实际的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二是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精准防治“四类场所”,不断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洼地”和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管理,整治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夯实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乡村火灾隐患和“烧荒”行为整治力度,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五是实现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2021年底前接入对应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接入对应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六是实现园区消防设施全面提升,补齐建全消防设施欠账。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网格员等9类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乡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城乡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将安全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开展城乡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热力、供排水等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管。推进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工作,加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二是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搭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2021年基本实现省、市、区数字化城管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处置管理。强化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2022年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三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用惩戒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两承诺一公示”全覆盖。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强化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四是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制追溯机制,推行二维码见证送样。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设计用途规范使用房屋,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根据修订的《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五是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六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根据公路功能,按规定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加强公路建设项目交通组织管理,依法依规落实封闭措施。七是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管控措施,设置齐全完整的警示标志和绕行道路标志,对施工作业区以外的有限范围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健全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牵头,政务服务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危险废物安全整治。一是以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为重点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落实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开展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整治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深化“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推行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提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聚焦补齐处置缺口,统筹、规范、合理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燃气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开展内部管理、设施设备、管网的专项检查,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专项整治, 督促企业对照安全专项整治及其他检查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隐患清单进一步对标自查,查缺补漏,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治理消除隐患。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第三方机构、聘请燃气行业专家,对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指导,提升管理水平,2021年5月前,完成四次全区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督查检查。四是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对有用气需求且符合安全送气条件的用户全部开通天然气。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2022年底前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全区燃气行业专家库。(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强化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改不扎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或占用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二是强化公共文化场馆安全整治。加强监控数字化平台建设,及时检测维护、报警、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全天候监控。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干粉灭火器等人工灭火设备,并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更换。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演练,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安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特情处置方法并经常开展针对性训练。三是强化宾馆饭店安全整治。监督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许可是否有效、各类消防设施检验及性能状况、客房和会议室等各种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提示等设置、电梯和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等情况。四是强化旅游景区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检验及性能状况、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设置畅通、特种设备运营、警示标识、安全提醒设立等情况。五是强化文物安全整治。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物保护单位防盗、防火、防雷击能力。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区管委会、各片区和村三级文物安全责任网络体系,优化文物巡查看护,提升安全巡查检查效率。(政务服务局牵头,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能源安全整治。一是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电力安全管理属地责任,重点解决基层一线安全监督管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2021年电站锅炉运营业全部建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三是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开展输变电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政企协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分析电网运行风险,预防电网安全事故和大面积停电系统风险。提升发电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项监管,做到不安全不并网、不运行。四是推进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设电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着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编制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专责人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建立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牵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区内供电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教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2021年底前中小学与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实体防范设施,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20年底前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22年底前中小学和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电气设施老化、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疏散通道不畅等安全隐患。三是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强化警校联动,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2020年底前丁庄、滨海驻地和生态科技城的中学校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四是扎实开展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实行校车信息“户籍化”管理和校车智能化监管,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校车运行动态、风险实时可控。五是认真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等各项制度,落实防溺水各部门监督指导及属地管理责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类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涉水区域巡查管护,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物品。六是加强安全教育课程实施。督促指导学校根据不同学年阶段学生身心特点及不同阶段的易发心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心理素质,安全教育课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七是提升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优化处置流程,开展地震、火灾等方面的常态化应急逃生演练。(政务服务局牵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农业农村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和冬季、春运、重大节假日的农机安全监管,确保农机安全形势稳定。二是配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提升农机事故处置能力。三是配合开展畜牧业安全和农药执法活动,重点做好畜禽养殖、设施畜牧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肥料农药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四是切实加强大型沼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大型沼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牵头,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加快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二是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实施,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2022年底前,在全区培育3家各层次双重体系标杆企业。三是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对接东营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四是持续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查,加强危化品压力容器及相关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等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监察执法。五是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协调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推动落实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牵头,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油气管道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油气管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实现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各油气管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油气管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市油气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各油气管道企业依法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主体责任,加强管道完整性管理。自2020年起,每年组织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油气管道外部保护。健全管道巡护体系,强化油气管道周边环境管控,建立第三方施工危害油气管道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四是严密油气管道治安防范。加强对油气管道企业安保工作的指导监督,扎实推进安防标准达标工作,切实提升油气管道治安反恐防范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打孔盗油盗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铲除非法利益链条。五是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托企业及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多方合作、资源共享的区域性、专业化应急救援中心。六是推进油气管道安全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力量和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政务服务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卫生医药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底前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二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全员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2022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三是重点加强医用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废物处置、电气火灾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整改、报告、督查、追责“五到位”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制定完善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推进各级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为健康东营建设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基础。(政务服务局牵头,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涉爆粉尘、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一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深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到2022年巩固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成效,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1年工贸行业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少于1家,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特殊作业环节全过程监控,2022年全面应用运行,推动企业利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加强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2021年年底前完成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全过程安全管理,2022年年底前为所有口井配备自动溢流监测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排查整治直接作业、交叉作业、井控管理等重点环节,到2022年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机械伤害事故率明显降低,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基本消除。三是扎实推进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建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建立“六统一”的安全管理格局,推动烟花爆竹监管关口前移,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批发、零售连锁经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自查隐患整改,提升零售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分三年安排部署整治任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突出抓住重点企业、关键岗位,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到2022年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牵头,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1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其中2个专题实施方案已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完成(见附件一、附件二),其余13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对标对表《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0〕8号)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细化制定,由区安委会汇总印发。丁庄街道、滨海新动能产业园专班、盐业集团、各社区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区安委会制定印发《省黄三角农高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分别完成13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各部门单位、丁庄街道、滨海新动能产业园专班、盐业集团、各社区和重点企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分析近年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部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对形成隐患的原因进行追本溯源式的延伸检查分析,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梳理出在规范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全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别是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标准规范和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一套较为成熟定型、务实管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增强全社会安全感提出的新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片区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财政金融局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管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各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具体组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从区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和部分片区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集中管理、集中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将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对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和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丁庄街道、滨海新动能产业园工作专班、盐业公司、各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和重点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
(二)依法治安,完善制度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
(三)多措并举,强化保障能力。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全面推广“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创新模式,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计划执法、差异化精准执法,防止失查漏管和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溯源式延伸执法,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问题隐患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指导企业管控重大风险、整改重大隐患,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等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制度,严格问效问责。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调度例会制度,及时调度研究专项整治情况。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监督导通报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行业领域重点问题,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存在相互衔接、彼此交叉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厘清监管职责,完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针对性强。四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久拖不改,目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凝聚强大思想武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持续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全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安排
(一)组织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
1.安排播放播出。经中央办公厅审定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公开版下发后,安排农高区网站播放。
2.集体学习观看。管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各片区和重点企业组织集体收看专题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解读。
3.纳入教育培训内容。把学习收看专题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要内容。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4.专题学习。东营市整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汇编成册印发后,我区及时发放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加深理解,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5.培训轮训。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每年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重要内容的专题轮训,2020年底前完成首轮全覆盖;各企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人。
6.巡回宣讲。对接东营市安全生产宣讲团,邀请到我区开展宣讲活动。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同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典型案例,重点梳理盘点2010年以来全市较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研究,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将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纳入学习贯彻内容。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7.重点部署。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工位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8.广泛宣传。在主要的网站、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各部门单位、各片区和各企业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宣传墙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9.活动推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各片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以及“亲情助安全”等工作深入推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场馆(基地),并在场馆(基地)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和电子屏,开展多种方式宣传。
10.强化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认真落实农高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省黄三角农高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1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三个必须”要求,制定《省黄三角农高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行业主管部门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各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13.落实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和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明确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所在单位工作职责。安委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进行调度通报和督办考核,每两年对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巡查1遍;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部门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14.落实企业全员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5.加强风险防控。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动态评估、考核评级和信息化管理,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深化区域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发挥好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安全巡查作用,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16.创新监管执法。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分级执法、联合执法、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溯源式延伸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互联互通、分级管控。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17.开展专项整治。危化品领域推进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巩固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成效,开展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城乡建设和燃气领域重点整治无资质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以及非法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消防领域重点推进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重点整治安全风险防控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问题;在危险废物、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教育、油气管道、能源、医药卫生、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分别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18.力量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充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片区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车辆,按照《山东省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配备防护用品,配齐执法装备。 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19.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和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队伍装备水平。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案卷评查、互查交流等活动,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分级执法、溯源式延伸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现精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执法。
20.人才培养。拓宽渠道,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化工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安全服务机构的业务合作,每年对重点危化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评估。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普遍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轮训、主题宣讲和广泛宣传,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检查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职责清单、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等,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坚持示范引导,发现和宣传推广一批各级各行业典型做法和经验成果,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有关部门、各片区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对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和对各部门单位、各片区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的督导检查,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加强宣传调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运用好报、网、端、微等各种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部门单位、各片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链条,压实企业安全管理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成果运用,持续推动落实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三年行动,实施“四个着力”(着力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责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着力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化、科学化;着力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运行;着力引入专业化技术支撑机构,推动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三个转变”(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并将其制成明白卡进行悬挂和佩戴,内容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一人一卡片”。责任人要明确到每个岗位,明确到员工,人员有变化的要立即更新。要将企业风险辨识结果纳入责任制范围,明确到每个员工;责任范围要与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相适应,涵盖每个风险点,不得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作为责任范围的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亲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要按照公司章程,严格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高危企业要严格执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落实带班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卡片化管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发挥“传、帮、带”作用,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4.加强安全生产人员及机构管理。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并保障其工作条件,树立其工作权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要求。企业应有满足专业需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百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千人以上的非高危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总监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专项分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享受企业副职待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企业要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施岗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培育一批会技术、懂工艺、善管理的安全管理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5.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技术改造。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日常管理、隐患治理、监测预警、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施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加快5G技术、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减少3人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6.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企业要对全体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按规定培训且因此导致员工“三违”的以及未达到培训要求安排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实操培训车间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位,一线从业人员每年应进入实操培训车间复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支持有能力的企业自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安全教育课。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与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合作力度,通过企业投资或委托等方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精准输送技术和管理人员。2022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现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7.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半年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实施情况;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按照《东营市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分级安全管理办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分级管理。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为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应急处置卡并加强培训演练。
8.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把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其核心内容,融合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互促共进、有效运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有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部建成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其余高危行业企业和规上企业建成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和规上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9.建立安全风险点排查制度。企业要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重点突出重要设备设施及关键区域、场所和部位,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要在排查结束后,列明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
10.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排查结果,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活动等情况,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方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分类梳理确定风险等级,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1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价和风险因素辨识结果,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重大风险要严格落实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主要负责人负责、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定期进行巡查排查等措施。坚持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和与现有管理体系高度融合,确保风险管控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对梳理出的安全管控责任措施逐一落实。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2.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通过信息化安全监管系统等载体渠道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中小微企业可以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企业要实时上报更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严格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14.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结果,要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应报告而不报告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并停产停业整顿,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部门单位、各片区和各企业要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
15.实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评级管理。企业要按照《东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定期上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建立、制度制定、全员培训、隐患排查整改、风险管控等重点信息,结合监管部门实时录入的执法检查情况,每季度自动生成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级结果。相关监管部门采取“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级+差异化精准执法”模式,根据考核评级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推动提升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
16.强化应急准备。企业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危害等,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农高区预案相衔接。要全面加强日常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三到位”。企业应做到应急演练计划有审定、实施有评估、结束有总结,切实达到通过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要认真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严格按照应急演练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演练的质量和效果。危化品等高危企业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要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创新做好企业应急预案简明手册(应急预案明白卡)和脑图式预案编制工作,提升预案实战化水平,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全部编制完成。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7.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情况。对本单位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以及风险点的安全可控状态进行承诺,并在各企业主门口显著位置设立公告牌,定期向社会公告企业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主要安全和环保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大幅提高奖励金额。对社会公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违法行为、谎报瞒报事故等情形依法进行核查,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8.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有关部门、各片区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指标。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对失信企业,在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予以限制或禁入。对事故处理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人员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19.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业,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和互助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优势,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互帮、互学、互查及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出台推进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政策,督促、支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面向全省聘请专家,优化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机制。每年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或专家定期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诊断评估。
20.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参加而不参加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通过省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存在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提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学习借鉴、推广东营市取得的典型成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严禁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应急厅、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线上执法力度,提高信息化、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水平。要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定期通报辖区内有关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立案、公诉、裁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建立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事故刑事调查制度、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及事故联合惩戒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片区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鼓励引导广大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
(五)强化法治宣传。建立媒体曝光制度,适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媒体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大幅提高奖励金额,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在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开设公益宣传专栏,普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律法规知识。
省黄三角农高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 |